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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200万拍卖别墅 成交后反悔:加钱重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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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5
关键词: 拍卖别墅



  被司法拍卖的别墅

□记者刘启路文图
  本报讯平顶山市民王先生通过网上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得一处别墅。在交付200多万元的购房款后,却被组织拍卖的宝丰县法院告知,当初资产评估有误,拍卖无效。更让他感到离奇的是,在起拍价上涨80多万元后,该栋别墅再次进行拍卖。对此,宝丰县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王先生可以起诉评估公司和宝丰县法院,进行维权。
  拍卖成交后,又被告知无效
  昨日,王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今年8月,他在淘宝拍卖平台上看到宝丰县法院拍卖的一处别墅,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水岸豪庭小区。就报了名,交了20万元保证金。
  8月29日上午10时,拍卖正式开始。“评估价是215万多元,最后我以228万多元的价格拍得。”王说,在拍卖结束后,他按照拍卖公告要求,于9月6日将购房款项208.1407万元(此前已交20万保证金),汇入宝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但之后到宝丰县法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宝丰县法院却以资产评估有误为由,停止后期手续办理。王先生说,法院既不跟他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下达拍卖无效的裁定,而是在9月19日,将200多万元房款打回到他的账户,“之后没有任何解释。”
  正在王先生多方奔波讨说法时,他吃惊地发现:10月29日,宝丰县法院又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发出公告,要对王先生此前拍得的别墅重新拍卖,这次起拍价变成了300万元。“司法拍卖是一件严肃的事,咋说不算就不算了呢?”王先生说。
  法院称评估公司搞错了面积
  昨日,记者联系具体承办此起拍卖的宝丰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姚志忠。其证实,此前,王先生确实竞拍成功,缴纳了购房款。但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韩某向法院提出了异议,认为法院委托的评估有误,如过户,会给她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姚志忠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拍卖过程中,如果任何单位个人对拍卖有异议,都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而韩某提出异议时,已超出10个工作日。随后宝丰县法院向平顶山中院执行局汇报,后者给出的指导意见是,如面积误差较大,会严重侵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拍卖应立即停止。
  姚志忠说,对上述别墅的评估,是该院委托社会上一家评估公司进行的。宝丰县法院随后责成其重新评估,新评估结果显示,拍卖别墅建筑面积从272.33平米变成了407平米,估价也从215万元变成了300万元。法院认为,此前进行的司法拍卖不能成交,遂退还王先生房款。
  为何两次测量面积差别如此之大?据了解,该栋别墅属于小产权,目前还未办房产证,对于车库等附属物是否计入建筑面积,有不同的说法。
  宝丰县法院相关人士表示,王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他可以起诉上述评估公司和宝丰县法院维护权益。对此,王先生表示不能接受。“我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完成了竞拍,法院就应该按照规定给我办理过户手续,评估公司出了问题,为何要让我付出代价?”
  有法律人士认为,在此类司法拍卖中,法院的角色与一般民事主体一样,其行为受我国民法及合同法的约束,而宝丰县法院的做法或已构成违约。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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