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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年龄够了但是没有买够十五年,可以补交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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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社保法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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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11-18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解读〔法条〕第十六条

〔法条〕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本条系关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

   1、法定退休年龄。(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最低缴费年限。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在缴费至满十五年(一次性补缴或者继续缴费均可)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采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


    按原社保法的规定,在新社保法实施以前(2011在7月1日前)参保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最晚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第6年领取养老金。

  虽然对比新旧政策,新社保法的规定似乎让高龄参保者在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上吃了亏,但此次新社保法将原来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修改为按月领取养老金,这种方式更能对养老起到保障作用,允许参保者按照“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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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4-11-18
养老保险一次补缴十五年 需要具备三种条件
添加时间:2013-09-02 关键字:养老保险
  【摘要】《通知》的下发,对《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出了具体规定。

  9月1日媒体人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对《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出了具体规定。

  补缴养老保险须具备三种条件
  据了解,凡同时具备三种条件的人员(见右图),可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本人自愿,按个人身份在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曾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补缴满15年
  在缴费年限上,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保时缴费基数按60%核定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2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1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3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手续后次月可领养老金
  据了解,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补缴后死亡,账户余额可继承
  媒体人注意到,按《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可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同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自愿选择按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提示:新《通知》的下发,免去了人们为月月缴费而觉得麻烦的困扰。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补缴满15年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是方便了大多数人群。同时补缴养老保险也是需要具备三种条件才可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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