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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隐曘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怎样请求分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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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0-03-16
典型案例:

祝某,男,唐某,女,二人于2015年经介绍相识,2016年7月登记.2018祝某开始在另一域市包养情妇李某,并用其与唐某的共同财产为李某购买一辆价值25万的汽车。所有权证登记在祝某名下。2018年4月,唐某到法院起诉与祝某离婚,因唐某并不知道祝某曾用夫妻共同财产为李某买车的情况,而祝某也对此事只字未提。后来,法院判决准许祝某与唐某离婚,并对夫妻其他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18年8月,李某停放马轿车的车库着火,该车被彻底烧毁,经保险理赔后得到保险金16万元。与此同时,唐某从祝某的一个朋友处得知祝某曾为李某买车的事。那么,唐某该如何就轿车主张权利呢?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产的诉时效为两年,从当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两年诉时效并非从离婚之次日起算,而是从被隐瞒一方发现该共同财产之次日计算。所以,唐某在知道该轿车之次日两年内主张分割该轿车均不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要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大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成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大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ー条 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婚烟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入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出依法予以分。
小编提醒,夫妻双方还是对共同财产有所了解比较好,大的项目的支出一定要知道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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