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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的民营企业怎么成为黑社会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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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21-03-22

  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珠公司)是一家家由市食品公司转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下设九珠蛋业、九珠畜禽、九珠肉联三个骨干企业以及15家乡镇分公司。然而,2018年底,公司以董事长童三红为首九珠公司的负责人、员工以及乡镇分公司经理及员总共70余人被指控为黑社会组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行贿罪等多项罪名。除九珠员工,仙桃市农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艳雄、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副局长王坤等多名公务人员也卷入这起涉黑案。起诉书指称,陈艳雄在童三红的授意下为九珠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上报的人员发放“协管证”,为他们开展稽查披上“合法外衣”。一家由市食品公司转制的食品加工企业,缘何成了利用政 府监管部门“协管员”的身份进行稽查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的黑社会组织”?

  仙桃原本有两家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仙桃市九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九珠公司”)和湖北绿生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绿生公司”),直接影响着城区市场上的猪肉供应。童三红是九珠公司的董事长,同时掌管九珠蛋业、九珠肉类和九珠畜禽三家子公司。和绿生公司相比,九珠在仙桃屠宰市场的规模更大,它在市内15个乡镇分别设有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为B类屠宰企业。在生猪定点屠宰领域,B类小型屠宰场的产品只能在本地乡镇市场销售,A类屠宰场则无此限制。

  童三红初中没毕业,14岁便子承父业进入仙桃食品总公司做了学徒,1996年前后被调到市肉联厂负责生猪屠宰、收购等业务,后升至肉联厂经理。

  童三红职务提升的同时,仙桃食品总公司的性质也在发生变化。顺应上世纪末国企改革浪潮,这家国企2000年前后启动改制,更名为湖北九珠食品有限公司,改制后仙桃市国资委仍持股15%。直到2012年童三红担任九珠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后,着手收购员工和政 府股权,其个人持股超过98.77%,剩余股份由童义红持有。

  从国企改制而来的九珠公司何以成为“黑社会窝点”?在仙桃检方的指控中,童三红为垄断仙桃市猪肉销售市场而改变经营模式,以便九珠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要求九珠城区总公司及下属乡镇分公司对各地猪肉销售市场加强控制,逼迫猪肉商贩到九珠公司进肉;童三红还拉拢腐蚀仙桃市原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下称“屠管办”)、现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干部,借助屠管办的执法权,以稽查私屠滥宰和违规外埠肉为名,针对仙桃猪肉商贩销售非九珠公司猪肉的行为开展稽查,控制市场,由童三红出资,屠管办出面组建协管员队伍,打击不服从控制的猪肉商贩,并强行收缴商贩销售的非九珠公司猪肉。

  从指控来看,“涉黑”的九珠公司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童三红是核心决策者;九珠公司的数名员工为屠管办提供稽查信息,同时负责辨认市场上商贩销售的肉是不是九珠公司的;九珠公司的副总经理对乡镇分公司的稽查进行协调管理,稽查产生纠纷后协助童三红出钱平事。

  因为涉案人数众多,仙桃市法院对童三红涉黑案进行了分案处理。今年6月18日,仙桃市法院先行对同案51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10月19日至10月24日,童三红等另外24名被告人在仙桃市法院受审。按照检方指控,屠管办和九珠公司及其乡镇分公司开展稽查、殴打商贩、扣押商贩销售的外埠肉及冷链车等行为均是受童三红组织和指示,但庭审中童三红对此予以否认,作为第二被告的陈艳雄也当庭表示,屠管办开展稽查执法并非为了童三红。

  庭审结束不到一个月后,仙桃市法院对童三红案一审宣判,此前受审的51人也同日领到判决。检方指控童三红的多项罪名中,仅故意毁坏财物罪未予认定,童三红数罪并罚获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陈艳雄被认定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以及受贿罪,获刑9年,并处罚金25万元;王坤被判处6年半。其他九珠公司负责人、员工及乡镇分公司经理、员工刑期从2年到4年半不等。

  259次执法被认定为强迫交易?

  仙桃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3年至2018年间,在童三红的组织下,陈艳雄、王坤指挥屠管办稽查人员,九珠公司原副总经理唐柏枝、严泽洪指挥九珠公司下属各乡镇分公司的经理,以稽查私屠滥宰为名,先后在仙桃城区各菜市场等处开展稽查,在没有履行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收缴猪肉商贩销售的外埠猪肉等肉制品259次,打伤多人,逼迫猪肉商贩到九珠公司购进猪肉。检方指控的这259次强迫交易既有发生在城区,也有在13个乡镇分公司。一审法院共认定了214次强迫交易。

  起诉书称,2014年底到2015年12月,童三红为逼迫猪肉商贩从九珠公司购进猪肉,组织屠管办工作人员在稽查过程中对猪肉商贩实施非法拘禁,其中仙桃市彭场镇汪洲村的一猪肉商户,在被稽查后又被带至仙桃城区保安公司非法拘禁五六个小时,该商户被迫缴纳3000元罚款后,王坤等人才允许他们离开。这起事件与另一起类似的事件被法院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2017年1月,九珠公司沙湖分公司经理戚永良与到宰场进肉的商贩发生争执,戚永良雇用在宰场维护秩序的郑义见状上前殴打商贩,被围观群众拉开后又回家取回一把砍刀,在宰场门前将正要离开的商贩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后在童三红授意下,赔偿商户12.3万元。这起事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法院最终认定的寻衅滋事罪与九珠乡镇分公司开展稽查时与商户的冲突有关;敲诈勒索罪则是在2013年至2015年间,九珠公司胡场、彭场分公司在开展稽查的过程中,多次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收缴经营户的肉品,并对经营户“罚款”或收取管理费1.2万元。

  从上述表述中不难看出,这些犯罪事实都被认定是在童三红的组织、授意下,在屠管办开展的稽查执法中发生的。作为九珠公司这样一家民营企业的董事长,童三红何以能指使作为监管部门的屠管办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法?

  为了加强对全市畜禽屠宰的管理,仙桃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于1999年成立,为国家事业单位,与仙桃食品总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在此之前的199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要对上市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在“定点屠宰”的要求下,生猪贩子不能再自行宰猪,而是要把生猪拉到定点屠宰点(场)宰杀。因此,各地开展了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工作。

  2000年前后,仙桃食品总公司启动改制并更名九珠公司。2002年4月11日,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决定将市屠管办与已改制的市食品总公司分离,九珠公司和屠管办告别了名义上“一家人”的状态。

  刘铭(化名)是九珠公司总经理,1983年左右进入食品行业工作,先后在下面乡镇和城区的食品公司工作,仙桃食品总公司改制后他于2004年担任公司副总。

  仙桃市屠管办此后又历经数次机构调整,2014年2月从仙桃市商务局转入仙桃市农业局。2018年4月,仙桃市进行行政执法机构整合,组建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农业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三分局就是原来的屠管办,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在隶属商务局时期,陈艳雄曾任屠管办副主任,主任另有其人;到农业局时期,陈艳雄仍担任屠管办副主任,但实际主持工作;2018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后,他担任副局长。王坤也在屠管办工作多年,后担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副局长。

  资料显示,仙桃市商务局原副局长兼屠管办主任沈文静曾介绍,2009年之前,因为屠管办稽查人手不足,加之企业也反映市场上私屠滥宰的情况,市里同意商务局加派屠管办稽查力量。之后屠管办就让九珠公司及当地另一家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绿生公司推荐人员协助稽查。因为屠管办经费紧张,这些协管员的工资由公司自行承担。

  2013年8月到2014年9月间,仙桃市屠管办又从保安公司聘请了8个人进行协管。上述仙桃市的干部称,屠管办隶属商务局时期,请了保安公司执法,“这块没有经费,是九珠出的钱”。

  刘铭也确认,屠管办聘请保安公司,九珠公司出了经费,“稽查费用一直是这样合作,由九珠和绿生公司分摊。”不过刘铭说,九珠公司具体出了多少费用他并不清楚,“童三红有一些钱不走公司的账,在资金管理方面比较随意。”从法院查明的情况看,屠管办聘请保安公司稽查期间,童三红共出资57.2万元。

  而由九珠公司和绿生公司分摊的稽查费用,此前有部分被检方指控为敲诈勒索。起诉书提道,2014年2月至2015年10月间,童三红以仙桃市屠管办稽查队开展稽查需要开支为由,逼迫绿生公司和商贩张广(化名)共同承担稽查开支,后绿生公司被迫采取现金、转账等方式共计交给童三红19万元,童将这笔钱支付给屠管办用于日常开支。仙桃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张广向童三红缴纳了费用,也无法证明童三红对绿生公司负责人采取了威胁、恐吓等行为,法院对上述敲诈勒索的指控未予认定。

  童义红是九珠公司小股东,但他表示自己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从市食品公司沿袭而来,九珠公司就一直有出钱给屠管办的传统,而且此前市政 府也有这方面的要求。本身两家关系就很紧密,正好屠管办在搞稽查,而九珠公司作为正规屠宰企业是会受益的。”童义红说,这因此造成了一个误区,好像屠管办进行稽查执法就是为了九珠公司。

  2014年11月,仙桃市改革办完成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8月底屠管办与保安公司解聘后,对生猪定点屠宰及城区肉品流通市场的日常监管主要由屠管办现有工作人员进行,由于执法力量薄弱,市场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报告建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食药监局、屠管办、公安局及定点屠宰企业(九珠、绿生)参加的肉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实行联合执法,负责生猪屠宰、外埠肉规范管理等工作。

  陈艳雄交代,屠管办与保安公司不再合作后,童三红曾向市政 府反映市场上私屠滥宰的肉太多,导致市民吃不上“放心肉”,也间接影响企业经营,市政 府因此组织市场调研,调研认为还是要搞稽查,并建议组建一支协管员队伍。

  九珠公司为屠管办提供经费和协管员支持,看上去是“双赢”。童义红说,一方面,屠管办让九珠公司员工协助执法,员工可以举报市场上的私屠滥宰行为,协助管理,市场秩序会好一些;另一方面,市场上买卖私宰肉的少了,就会到九珠公司来买肉。

  虽然出钱出人,但对于检方指控的强迫交易等具体犯罪事实,童三红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或称自己没管那么具体。辩护律师也认为,九珠公司因历史和客观原因对政 府稽查活动提供支持,支持的是合法稽查活动,在案没有证据证明九珠公司推动或指使行政部门对合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稽查。

  陈艳雄的妻子鄢文利转述,庭审中陈艳雄被问到与九珠公司的关系,“他说我是执法单位,九珠是企业,我还听它指挥啊?”鄢文利同时表示,当年上级部门决定招纳协管员,并不是陈艳雄一人可左右的,屠管办执法是为了全市市民,也不是为了童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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