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网友:
我是浙江省兰溪市一名普普通通的公 民,叫姜秀云,系兰溪市一幢四层半居民楼被强 拆户主。我愿意为本稿件内容的真 实性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
1995年下半年,我从兰溪市经济开发区购 买了一块土地,并于1996年上半年经审批合法建造了一幢四层半的房子,1999年办 理了土地证,2006年办 理了国有房产证。
2015年兰溪市人 民政 府对我家所在的排岭村房屋进行征收,并对我家的房屋按照排岭村“外嫁女”方式进行赔偿。因我家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是国有的,而且属于城市规划区中心,又办 理了国有房产证,因此不同意按照排岭村“外嫁女”的赔偿方式。对此,我向金华市中级人 民法 院提起诉 讼。
法 院诉 讼期间,兰溪市人 民政 府置中 央明令禁止违法强 拆于不顾,在没有任何拆 迁手续、也没有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于2015年11月11日凌晨三 点半,动用该市公 安、城 管、土管、街道等200多人,公然拉起了警戒线,强行用挖掘机推平我家房屋,突如其来的违法强 拆,导致房屋里面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出来。
面对兰溪市政 府违法强 拆,我投诉无门。我只有苦笑,我无 能为力,我更无可奈何;究竟向谁去说,找谁去问,请谁去为我做主,问谁去帮我解决,一时间无从知晓,一片茫然。
以总 书 记为核心的新一届党和国 家领 导人的务实作风,使我倍感亲切,倍感希望,倍感鼓舞,于是,我终于鼓 起勇气给广大网友写信,把兰溪市政 府违法强 拆我家房屋一案不能接受的事实结果以及人生不幸遭遇做如实反映如下:
一、我起诉后,金华市中级人 民法 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 民法 院二审都判 决兰溪市人 民政 府败诉(强 拆违法),并赔偿姜秀云的经济损失。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赔偿问题至今仍杳无音讯。从我家房屋被违法强 拆至今已过去近7个年头,但兰溪市政 府不作为,致使赔偿事宜至今没有解决。
二、当时因我对法 院判 决的赔偿方式不服,本想向最高人 民法 院申请再审。于是,我找到了时任兰溪市委书 记朱瑞俊,朱书 记在他自己的办公室亲口对我说:只要不向最高人 民法 院申请再审,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我轻信了他的话,没有向最高人 民法 院申请再审。但兰溪市政 府不讲信用,加上朱瑞俊书 记辞职,领 导换了一任又一任,这个事总是一拖再拖,导致我家错过了最高人 民法 院申请再审的期限。
三、针对兰溪市政 府把我家的房屋按照排岭村“外嫁女”方式进行赔偿问题。我无法 理解,更不能接受,为此,我表示拒绝。事实上我根本不是什么外嫁女,我的户口也从来未迁入过排岭村。
四、2019年我找到了新的证据,想申请再审,先后得到了七名全国人 大代 表的签 名与关注,全国两 会期间,张天任代 表还专门为我提交了提案,引起了最高人 民法 院的高度重视。为了我家赔偿事宜最高人 民法 院专门致函给兰溪市政 府。最高人 民法 院第三巡回庭还专门派王晓滨法 官到浙江省长兴县浙江天能集 团公 司召开了协调会,具体由张天任代 表牵头,兰溪市副市长、兰江街道书 记等一行5人参加。但协调会后仍然没有结果。
五、中 央主要新闻媒体两位亲戚多次到兰溪市政 府有关部门,具体协调处理我家房屋被违法强 拆赔偿事宜,但均没有实际效果。
六、我家房屋被违法强 拆长达七年之久,由于压力特别大,我造成了多种疾病,身 体每况愈下,整日以泪洗面,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心理上更是每日产生恐惧、痛苦、绝望,反正家也没有了,身 体也垮掉了。无奈之际多次想到了以死了之。
这次违法强 拆使我几次极度崩溃,严重影响了我原本健康的身 体和正常的生活,造成了每晚只能靠吃5至6颗安眠药才能入睡,更导致了我家经济损失十分惨重。作为事实主体当事人,也是直接受 害 人,我感到特别郁闷,我感到特别失望,我感到特别心痛。难道政 府违法不需要成本吗?难道我的事情真的得不到妥善解决、合理赔偿了吗?我究竟该怎么办?请求广大网友为我出出点子,想想办法。衷心感谢广大网友!
姜秀云叩谢广大网友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