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158阅读
  • 1回复

红木家具市场到底乱起何端-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cfkq40bdn
 

发帖
57
好评度
66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4-11-08
关键词: tag
红木家具市场到底乱起何端?
近日,有关红木家具买卖的纠纷接连不断!规范市场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被称为红木家具的“新国标”)自2012年8月1日实施起,至今已有两年时间了,那市场为何还不消停呢? 记者调查了解,无论是对知名红木家具企业而言,还是对中小型的企业而言,这份“新国标”都多半形同虚设——大家普遍认为,“新国标”并不能终止红木家具市场的混乱,红木5属8类33种的“科学分类法”,始终被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给市场添堵。而“新国标”起草人之一、红木专家杨波则表示:当前,林科院木材鉴定只做到“类”不做到“种”的检测报告,也是市场混乱的“推手”。 红木家具市场到底乱起何端?又有何妙策?且看详解。 “科学分类”令红木市场鱼龙混杂 在《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了红木家具产品应具有产品保证文件,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有产品命名,标示出树种名称或木材名称,而这些名称的依据,就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年发布的国家标准《红木》GB/T 18107-2000中规定的5属8类33种。5属为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8类为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红酸枝、乌木、条纹乌木和鸡翅木。正是这样细致又复杂的分类法,被很多业界人士诟病,给不法商人和企业制造浑水摸鱼的空子。 中国明清家具收藏家、明式家具设计师伍炳亮告诉记者,像花梨木类包括了7个树种,红酸枝类也包括了7个树种,产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目前市场价格差异之大,可以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导致很多消费者晕头转向,上当受骗。 他举例道:“譬如,本来红酸枝特指中国传统名贵家具使用材的一种,对应的仅为《红木》国标中的‘交趾黄檀’,产于东南亚几个国家,包括柬埔寨、泰国、老挝和越南。目前,由于泰国和越南的红酸枝基本不再砍伐、出口,市面上只能看到老挝和柬埔寨两地的‘交趾黄檀’,一般口径十几、二十厘米的木材,为十几万元一吨;二十几厘米口径的木材,为二十几万元到三十几万元一吨;四十厘米左右口径的木材,则达到五六十万元一吨。而在《红木》国标中,纳入红酸枝类的,如何鉴别紫檀手串,还有赛州黄檀、中美洲黄檀、微凹黄檀等其他6种,它们的价位,目前最高的也就两三万元一吨。可见,同属红酸枝木类,‘交趾黄檀’比其他的价位要高一二十倍。新的《红木》国标讨论稿中,还考虑将一些非洲、南美洲几千元一吨的木材也归到红酸枝类别中,那差异就更离谱了。这样的‘利润空间’,必然会导致一些不良商家以低端树种充当高端树种,笼统以红酸枝的名义销售,让不明就里的消费者花冤枉钱,也损害整个行业的信誉。前几天在广州,我还看到有一间家具店,明明卖的是非洲硬杂木——在国标中称为‘刺猬紫檀’的,因为属于花梨木类,跟海南黄花梨有共同的‘花梨’两字,就堂而皇之地标注‘黄花梨家具’出售。这样的乱象实在太多了。” 广州风雅颂红木家具董事长苏振戎也表示:“本来传统意义上的‘黑酸枝’指的是那些很老的、已经红得发黑的大红酸枝,现在黑酸枝也变成了一个类,各地的黑黄檀或黄檀‘野种’都被列了进来,身价却跟传统意义上的黑酸枝相差几十倍。” 另外,传统的紫檀指的是印度小叶紫檀,在《红木》国标中倒是独立成“类”——紫檀木类,但由于同为紫檀属的还有越柬紫檀、安达曼紫檀等其他7种,也特别容易就被直接冠以“紫檀”之名横行市场,蒙蔽消费者。名贵木材应按俗称命名 而《红木》国标中5属8类33种的分类法与林科院目前鉴定上只做到“类”之间的矛盾,在杨波看来,也是现在红木家具市场乱象的“导演”之一。 杨波认为,既然《红木》国标中有这样一个分类标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他们都会在合同中清楚标示木材的树种,但目前林科院的鉴定报告,只鉴定到“类”,不肯鉴定到“种”,没有了科学的依据,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恐慌。“去年南京林业大学木材科学研究所的鉴定报告,还给做到‘种’,现在也只做到‘类’了。业界人士都清楚,每个种类的木材价格差别很大,像奥氏黄檀现在是四万元一吨左右,而交趾黄檀要二十几万元到三十几万元一吨,这么大的差别,如果含糊其辞地标到‘类’,消费者肯定难以信赖。对企业本身来讲,鉴定难以做到‘种’,面对消费者质疑的目光,自己也会有口难辩、失去自信。这样更容易造成市场的混乱。近日,中国家具协会传统家具委员会主席团一起开会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大家都无可奈何。既然鉴定不了,那《红木》国标里面就不应该写得这么详细。” 杨波认为,如果连林科院的检测机构都无法将各个树种区分开来,还不如有俗称的传统家具木材,就用俗称好了。“俗称很清晰,红酸枝就是红酸枝,白酸枝就是白酸枝,花枝就是花枝,消费者一看就明白。” 对此,紫檀手串鉴别,苏振戎也打了一个比喻:“我曾经做过一个调查,问周围的朋友,谁知道电灯的学名?没人答得出来。其实电灯的俗名很贴切,跟生活很近,而像照明器、二极发光管之类的叫法,很多人听起来都会一头雾水。《红木》国标的分类命名即是如此。为什么缅甸花梨要叫做大果紫檀?非洲花梨要叫做刺猬紫檀呢?传统的家具木材,几百年来大家都已经有了根深蒂固的认识,如果按照约定俗成的名称沿用下来,很好懂,后来新增的树种,叫什么名字其实无所谓,只要能跟原来的名贵木材区分开来就好。普通百姓买家具,一辈子也没几次,你给他灌输那么多复杂又近似的名称,他们能不糊涂吗?这也是一些不良商家可以利用国标大做文章的原因。” 伍炳亮则表示,对国标中的树种名称,即使从业几十年的他,都必须“回炉”当小学生重新学习,而且还常常记不住。因此,他认可有俗称的名贵木材,就按照俗称命名好了。新的木种依据地区来命名,这样消费者就很清晰了。 乱象杂陈 在人不在标准 针对市场的种种困境和质疑,本报记者也联系了当年《红木》国家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杨家驹研究员。杨家驹强调,将红木家具市场的混乱归咎于国标,没有任何道理。“国标分类,每一类的定义、描述都很清楚,都有一个综合评述,说明它们的材质有相同或相近之处。这一标准出来后,木材检测机构随时可以做鉴定,就说明标准是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 至于为何木材检测机构鉴定现在只做到类不做到种?杨家驹表示,不是做不到,是没必要。“从实用角度讲,检测到种很复杂、很麻烦。事实上,不同类的木材差别大,同类里面不同种的差别要小很多,所以检测到‘类’就完全够了。其实厂家、商家对自己的木材心里都有底,他们想要鱼目混珠、作伪造假,才不管什么‘类’什么‘种’的,只要有利可图就会去做,甚至不属于红木的木材,他们也会拿来冒名顶替。可见,这是人的问题,而不是《红木》标准的问题。标准里的概念都很清楚,像檀香紫檀,单独成类,其他紫檀属的,紫檀手串的鉴别,虽然跟紫檀两字沾边,却被归入另一类,厂家商家心里明白,却专门将概念混淆,这怎么能怪标准呢?” 因此,在杨家驹看来,提高厂商的素质,提高市场的诚信度,比诟病科学标准要重要得多。
 
离线zxwhhd

发帖
29
好评度
100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4-11-08
是啊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在写长篇帖子又不马上发表,建议存为草稿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