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报道
积分理财、复利拆分”、“年利润50%-200%,60天犹豫期(业内惟一),一年内可转让”、“投资5万元,拆分三次纯利润11万元”,近日,一家名为幸福100的互联网理财消费平台席卷不少三四线城市甚至是一二线城市。为了获得高昂的利润,不少投资人将数十万元的资金投入了幸福100,购买虚拟货币、积分。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后了解到,幸福100的公司主体为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川”),幸福100其实就是中国一川,并且在网络上有诸多对其业务模式的质疑。相关分析人士直言,幸福100的模式应该是一种庞氏骗局,同时也是互联网式的非法传销。
年化收益高达50%-200%
刘欢(化名)最近很是头疼,因为自己的母亲已经在一家名为幸福100的平台上投资了50万元,并告诉刘欢如果自己将50万元卖出可以获利100余万元。“这么高额的收益肯定不靠谱,母亲还拉上了家里的亲戚一起投资,我的小姨也已经投资15万元,他们每天听‘理财师’的分享,不断地向亲戚宣传产品的好,就像着了魔一样。据说投资期间还能免费出国旅游,我简单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模式,感觉就是一个打着虚拟货币名义的庞氏骗局。”刘欢担心道,现在虽然母亲的资金还没有亏损,但是如果有一天平台跑路,可能血本无归。
不仅是在刘欢所在的三线城市,也有投资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现在幸福100在青岛、内蒙古等地都很火。记者上网输入幸福100,不少网友在网络间询问“中国一川幸福100积分理财是不是传销?”、“幸福100模式是否违法”。
据其官网介绍,幸福100的公司主体为“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3日,现在全球3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有30多万的理财客户,结合了银行、保险、股票、倍增、利复利、互联网这六大行业优势于一体的新型专业互联网金融理财消费平台。另据网络上的宣传资料显示,其创始人为吴宗霖,1982年出生于中国四川。2012年3万元创立中国一川,目前公司市值已经超过300亿元。
同时,根据北京商报记者得到的一份语音宣传材料中一位“理财师”的介绍,幸福100有40多家实体公司,总投资超过300亿元,未来五年内计划打造4-5家上市公司,理财、众筹同时进行,虚实结合,多渠道互利。全球拥有30多万会员,今年春节所有会员升级为股东,不仅有理财互投,还有实体公司持股,公司文化是缘、孝、善,核心是利复利,年收益50%-200%,该公司只收取10%的平台服务费,一部分奖励会员,一部分落地实体项目,一部分支持慈善事业。
在这项看似宏大的介绍中,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该公司提到有40多家实体企业。另一份关于吴宗霖的介绍显示,他是中国一川创始人,同时还是北京超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超奥”)总裁、北京满冠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满冠”)总裁、中山市麒粮商贸有限公司总裁等等,而这几家公司都属于中国一川。记者查询了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如北京超奥,注册资本在2016年从50万元变更为1001万元,但是实缴资本为零,没有吴宗霖的名字出现;中山市麒粮商贸有限公司现在名为珠海麒粮商贸有限公司,主要成员中并没有总裁吴宗霖的身影;另外北京满冠注册资本同样在2016年从5万元变更为100万元,但实缴资本为零。不过虽然没有出现吴宗霖的名字,但北京超奥、北京满冠两个看似不相关的公司,虽然法定代表人不同,但是联系电话都为同一个手机号、邮箱也为同一个163邮箱。“一种可能是这个公司虚假宣传,另一种就是这个公司注册了一堆皮包公司。”一位业内人士分析道。
拆积分拉人头
幸福100的运营模式究竟是怎样的?
据“理财师”描述,投资人获利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低买高卖虚拟积分赚取差价,从而获得更多“一币”;二是通过整个“市场”不定期的拆分获得更多积分,待积分升值后获得更多“一币”。同时,该“理财师”介绍,“2012年中国一川发行了600万积分,积分就相当于原始股,底价设在0.78元,并且承诺一次性发行永远不再增发”。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虽然中国一川在宣传中表示自己的积分不再增发,但采取了拆分的模式。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拆分了10次积分,马上要进行11次拆分,如此一来虽然该公司表示并未增发,但是其积分源源不断,不断地拉入新人进行购买。
同时,前述“理财师”还宣称,投资1万元,拆分三次,纯利润是1.5万元,拆分6次,纯利润是6.2万元,拆分9次,纯利润是17万元;投资2万元,拆分三次,纯利润是5万元,拆分6次,纯利润是24万元,拆分9次,纯利润是55万元;投资5万元,拆分三次,纯利润是11万元,拆分6次,纯利润是39万元,拆分9次,纯利润是134万元。
“这种宣传方式就是偷换概念,一面表示自己不增发,另一方面则通过虚拟积分的模式不断引入新投资人购买,其实就是一种庞氏骗局,或者说变相传销。庞氏骗局在国内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高回报对应的就是高风险,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使用高利率吸引投资人,给投资人画大饼,这也是非法平台常使用的营销方式。”一位银行业理财专家直言。
投资者应远离互联网传销骗局
“幸福100”这种所谓的创新性消费式理财产品模式,看似颠覆了人们传统而单纯的消费和理财习惯,但在律师看来,这些创新模式只是诈骗者用来蒙蔽投资者的手段。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向北京商报记者直言,幸福100是一种非法的互联网传销骗局。传统传销模式主要由传销组织成员吸引亲朋好友、同窗故旧等熟人参与,一旦入伙往往控制新成员的人身自由,组织比较严密;互联网传销方式则是通过互联网吸引不特定的陌生投资者参与,不控制人身自由,组织比较松散,往往欺诈性更强。
除此之外,王德怡认为,同以往的互联网传销模式相比,幸福100显然提高了科技含量,即将传销、互联网和金融衍生品模式三合一。其虚拟积分的交易带有明显的金融衍生品属性,具有极强的赌性,很可能结合手机微信或手机软件开发了相应的应用。
在他看来,幸福100传销的本质在于:这种交易在盈利方式上仍然采取的是发展下线的复式计酬方式,交易资金主要流向上家。
对于投资者而言,参与此类投资项目具有较大的风险。王德怡指出,投资者参与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存在较大的风险,由于这些项目交易资金缺少监管,极易发生组织头目卷款跑路,而投资者与其没有书面合同,无论通过民事还是刑事途径追回损失都很困难。如果自己变成传销链条中的一个环节,发展下线,则属于参与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应该可以被处以刑责。
类似这种互联网传销项目层出不穷。日前,乐清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于日前依法审查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件,并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黄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经了解,该非法传销组织打着“支持国货”旗号,干的却是非法传销勾当,共发展会员2000余人。
据悉,该传销组织在对外宣传时主打“支持国货”的旗号,在网络平台设置消费循环系统,吸引当地高档酒店、洗浴中心等消费场所加盟,承诺会员利用系统返还的消费积分在上述场所消费后,3-6个月内返还消费款(扣除一定的手续费),打造“免费消费”的假象,以此加大入会的吸引力,并利用“支持国货”的旗号蒙蔽大众视线。
王德怡建议投资者,投资任何项目或交易品种,合法合规是前提和基础,勿必审核组织该交易的主体资质,是否取得合法许可,是否签订书面正式协议,资金是否有合法监管等。否则,无论对方宣传有多高的收益,都应当远离。